重要单证应按号码顺序发售和签发,不得跳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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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发售和签发重要单证应坚持()的原则(贷记卡除外),()使用,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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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单证上应印制号码,按号码顺序发售和使用,可以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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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上应印具号码,按号码顺序发售和使用,()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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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应按号码顺序签发重要空白凭证,不得跳号使用。对外发售时一般应按号码顺序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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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额票据要按车道按号码由小到大顺序使用,不得跳号。非定额票据由中队长在接班前统一领取,本班次未用完的整卷票据移交下一班次使用,票据员根据每车道的票据存量和本班次的经验用量确定是否领用以及领取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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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种存单等重要空白凭证均以半个月签发数量为限进行领用,所有重要单证签发时必须按照冠字编号顺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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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和签发重要单证过程中发现()等有缺陷单证时,应登记入库留查,并及时与发行单位、上级行或印刷厂家联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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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单证应根据实际需要适量领用,原则上经办人员一次领用不超过()的用量。经办人员应按号码顺序签发重要单证,不得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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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空白凭证必须按顺序号码使用,不得跳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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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空白凭证原则上应印制号码,按号码顺序发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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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发售或签发有价单证应坚持()的原则,并逐笔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及其它有价值品保管使用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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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跳号使用有价单证或重要空白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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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空白重要凭证限额使用,使用时,()要按顺序使用不得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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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发售和签发重要单证应坚持“()”的原则(贷记卡除外),作销号处理,逐份使用、逐份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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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柜组应当按号码顺序而()跳号发售和使用重要空白凭证。签发或使用重要空白凭证后,经办人员,复核人员应当及时()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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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单证的发售或签发(签发时需加签印章)应坚持()的原则,按顺序使用并进行销号处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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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应按号码顺序签发重要空白凭证,()使用。对外发售时一般应按号码顺序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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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岗位工作规范对印、押、证的管理规定:()跳号发售和使用空白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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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跳号发售和使用空白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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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命令号码循环递增顺序使用,每一循环不得漏号、跳号、重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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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空白凭证一般均印制有凭证号码,出售及使用时要求按顺序使用,不得跳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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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面人员应按号码顺序签发重要单证,不得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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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单证的发售或签发应,并进行销号控制。发现多页、缺页、漏页、错号等情况,应将差错部分留查,不得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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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尾箱内按号段管理的重要单证原则上应按号码由小到大顺序使用,不得跳号,应VIP客户要求可以跳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