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股东会作出撤销该公司董事长张某职务的决定,但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此期间,张某以公司名义与许某签约。下列正确的说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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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由总会计师刘某签字、盖章后报出。该公司董事会所作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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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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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与林某均为胜利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公司)的董事。2002年5月,孙某、林某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张某、王某共同开办了一家冷饮厂。该冷饮厂的主要产品为酸奶和冰激淋,与胜利公司的产品相同。2004年4月,胜利公司发现了这一情况,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免去孙某与林某的董事职务,并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孙某与林某赔偿损失。经查,孙、林二人在经营冷饮厂期间,共获经营收入25万元。问: 胜利公司免去孙某与林某董事职务的行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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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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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国有投资部门出资51%,其他34名股东共出资49%组建红星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5月国有投资部门作出了撤销公司董事长张某的决定,并通知了各股东,但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此期间,张某应李某所求,以红星公司的名义为李某个人提供了50万元的担保。后因李某的债权人向红星公司请求承担担保责任而发生纠纷。现问,下列有关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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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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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5日,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任期3年。2017年4月15日,董事肖某提出辞去董事职务,同年6月15日,该公司股东大会年会表决通过肖某辞去董事职务,同时选举王某担任公司董事。王某担任董事的任期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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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为某市电器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某曾于1999年12月决定以电器商场一幢楼房为电器商场第四大股东本市建筑工程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于1999年10月将自己的一辆小轿车卖给电器商场,事后公司的股东才知晓情况。设张某卖小轿车给电器商场的行为经过了董事会的批准,则该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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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属于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有()。 Ⅰ持有上市公司51%股权的股东 Ⅱ通过控股的两家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0.o1%股份的自然人 Ⅲ某上市公司股权极为分散且各主要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其持股6%且出任董事长的第一大股东 Ⅳ某上市公司股东为战略投资人,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能决定提名并担任董事会一半以上董事的选任 Ⅴ某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该公司股份表决权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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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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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日,以房地产开发而著名。在公司经营期间,公司股东张某发现公司董事长王某在没有经过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极高的价格购进了其妻子所设立的公司生产的建筑原材料,给甲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张某向监事会反映了该情况,请求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监事会认为张某只持有了公司5%的股权并且才连续持有1年,无权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又鉴于董事长对监事会施加的压力,决定不处理此事。于是张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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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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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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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快乐和刘无忧为某农用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2000年4月王快乐、刘无忧和他们任职公司以外的陈天乐、李欢喜合伙开办了一个农机厂,其产品和该农用机械股份公司的产品相同。2001年4月,农用机械股份公司发现了王快乐和刘无忧的行为,经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决定罢免王快乐和刘无忧的董事职务。同时,公司还要求王快乐和刘无忧将其与他人合伙经营农机厂所得收入合计28万元交给公司,二人拒绝。农用机械股份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农用机械股份公司的罢免决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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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为某市电器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某曾于1999年12月决定以电器商场一幢楼房为电器商场第四大股东本市建筑工程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于1999年10月将自己的一辆小轿车卖给电器商场,事后公司的股东才知晓情况。对张某为建筑工程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可能作出哪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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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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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并作出相关的决议,此次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那么公司股东应当在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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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Ⅱ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Ⅲ股东有权查阅监事会会议决议 Ⅳ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 Ⅴ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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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期货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董事长张某在期货公司里面工作10余年,总经理李某曾经在证券公司里面任职达6年之久,副总经理孙某在期货公司里从事期货业务已满5年,张某、孙某在期货公司里面连续担任董事长、副总经理分别达5年、4年之久,张某已经获得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2010年由于期货行情稳定,形势良好,该期货公司的资本迅速扩大,达到1.5亿元,于是该期货公司开始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会员资格,但未被批准,其原因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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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了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项决议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欲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撤销该决议。这些股东应如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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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这些股东应当如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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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后报出。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合法。()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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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责任公司拟任命有经营头脑的W担任公司的董事,但股东甲提出反对意见,因为W目前在文化局担任副处长,是国家的公务员;股东乙认为W才华出众,极富经营头脑,还有半年就退休了,现在工作不是很忙,完全可以胜任董事的职务。另外,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Z在担任该公司董事期间,还与高中同学合伙成立了合伙企业经营与该有限责任公司相同的产品,获得个人收益10万元。股东甲一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业绩不太满意,想抽回出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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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人民法院接到张某的起诉状,起诉状称:自己作为理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从未看到李某有缴纳股金的记录,因此李某不应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是,李某一直声称其是股份公司的股东,并多次向股份公司有关部门主张权利。由于李某与股份公司的关系不明确,使得自己在股份公司的权益受到不良影响,要求法院确认李某不是股份公司股东的事实。李某接到起诉书后的答辩是:张某与自己均为理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张某对自己是否缴纳股金无权过问,张某提出确认之诉的请求,欠缺权利保护的条件,应不予准许。因为股东关系是否存在,属于事实问题,不得以确认之诉为标的。又称:理华股份有限公司由理华装饰有限公司改制而来。原来的理华装饰有限公司系李某所经营,注册资本为700万元,李某和其他股东已经足额缴纳。张某是在公司改制后才加入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包括原来公司的注册资本。李某在答辩的同时,又对张某提出反诉,诉讼请求是:要求确认理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 1月9 日的董事会决议无效。理由是:在董事会会议上,身为董事的张某违反股份公司章程,在未通知李某(公司董事)和另一董事到场的情况下,临时更改会议议程,通过决议,罢免了李某的公司总经理的职务,现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董事会决议无效。张某答辩:董事会的决议是董事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作出,李某诉讼应当以董事会或股份公司为被告,而不应当以张某为被告。张某对此没有责任。法院审理后,调查的事实为:股份公司的章程、股东登记及发行的股票,均记载被告李某为股东。又查:1月9日的董事会会议,原来通知是开审定公司生产计划会议,但未通知李某和公司另一位董事参加。开会时,作为董事长的张某临时增加讨论罢免总经理的议题,决议以超过出席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通过。本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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