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主要指女职工依据()等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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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合法的维权途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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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是工会维权的主要内容。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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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合法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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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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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范的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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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要通过两项什么制度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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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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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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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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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条款应当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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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岗位,()告知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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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女职工享受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职工享有的权益,同时还享有国家对妇女规定的权益,包括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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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通过()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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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依法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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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造成女职工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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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用人单位违反《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其改正,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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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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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参加集体合同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的劳动者代表中,应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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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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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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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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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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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