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7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7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万元。

A . 2000 B . 2340 C . 700 D . 1040

时间:2022-08-27 22:52:02 所属题库:财务报告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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