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荷载效应组合应取()。
![](/upload/20220827/c85071da6ff0aadc10ebce6c25bb4f0d.png)
相似题目
-
当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及计算桩基沉降时,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相应的荷载效应组合为()。
-
关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S的表达式,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某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建筑基坑支护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其作用标准组合的弯矩值MK=300kN·m,其弯矩设计值M(kN·m)至少应取下列()项。()
-
关于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基本组合中的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设计表达式,即《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式(7.0.2-1)或式(7.0.2-3),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
用定值法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计算时,应采用下述()公式。 注:r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R为抗力设计值;S为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值;Pf为失效概率;Ps为可靠度;β为可靠性指标; https://assets.asklib.com/psource/2015103009082858421.png 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
-
根据《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的组合称之为()。
-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作用效应组合分哪两种?
-
(),是指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根据构件设计控制截面上的荷载标准组合效应与构件试验的加载方式,经换算后确定的荷载值(包括自重)
-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进行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时,对可变荷载应采用()。
-
地基基础设计时,国家规范对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有明确的规定。问何时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
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与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2,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
-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计算时,可以采用下述()荷载效应组合。()
-
当用定值法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计算时,应采用下述()公式。注:γ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R为抗力设计值;S为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值;Pf为失效概率;PS为可靠度;β为可靠性指标;φ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
-
()是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效应准永久值组合设计时采用的荷载代表值,它是在结构预定使用期内经常达到和超过的荷载值,它对结构的影响,在性质上类似于永久荷载。
-
()的荷载(作用)效应组合可用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设计状况采用不同的组合,()是可能使用的。()
-
在公路桥涵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可采用作用的基本组合。()
-
[3.4][TB]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可能取用荷载效应的( )。
-
[11.2] [TB11-1] 进行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偶然组合和标准组合。( )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的( )计算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
建筑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荷载值应取( )。
-
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与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永久分项系数应取(),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应取 1
-
地基变形计算时,基底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组合;确定基底尺寸或桩数时,基底或承台底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组合;而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计算基础内力、配筋及材料强度验算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组合。
-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