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就业实行以()的原则,积极为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落实次就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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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沪潜艇部队干部的随军随调配偶,当年应当享受指令性安置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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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是指符合随军条件,经军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的驻赣部队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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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未就业随军配偶就业、调出、死亡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注解其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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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立二等功以上驻沪部队干部的随军随调配偶,当年应当享受指令性安置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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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因公牺牲的驻沪部队干部随军随调配偶,当年应当享受指令性安置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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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和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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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领取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的期限最长为()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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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就业实行以()的原则,积极为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落后后的首次就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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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沪部队飞行员的随军随调配偶,当年应当享受指令性安置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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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中的重点对象是指飞行员、舰艇干部、潜艇干部、从事舰艇工作()年以上的舰艇干部和因公因战牺牲、致残(六级以上)军队干部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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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政治机关和后勤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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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国家确定的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不实行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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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中的重点对象是指飞行员、()和因公因战牺牲、致残(六级以上)军队干部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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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为军人及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建立保险档案,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哪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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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哪些条件之一,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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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国家确定的()类艰苦边远地区军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不实行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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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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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国家确定的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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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在配偶取得省会城市(直辖市、自治区首府)、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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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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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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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自谋职业意愿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享受随军家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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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年的,具备到上海市安置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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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需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