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地段,矫直钢轨后用1m直尺测量,矢度不得大于()mm。
相似题目
-
160km/h≥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地段,钢轨为60kg/m,总磨耗超过12mm时,钢轨为轻伤。
-
矫直的钢轨用1m直尺测量,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地段,矢度不得大于()。
-
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地段,钢轨锈蚀经除锈后,轨底厚度不足8mm或轨腰厚度不足14mm时为钢轨重伤。
-
160km/h≥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地段,钢轨为60kg/m,侧面磨耗超过10mm时,钢轨为轻伤。
-
矫直的钢轨用1m直尺测量,允许速度不大于120km/h地段,矢度不得大于()。
-
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应采用()及以上钢轨,小半径曲线地段及重载线路应铺设全长淬火轨。
-
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地段,钢轨锈蚀经除锈后,轨底厚度不足5mm或轨腰厚度不足8mm时为钢轨重伤。
-
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区段,钢轨硬弯用1m直尺测量,矢度不得大于()。
-
改道作业,凡有硬弯的钢轨,均应于改道前矫直,矫直后用1m直尺测量,容许速度小于160km/h地段,矢度不得大于()。
-
允许速度Vmax≤120km/h线路钢轨低头(包括轨端踏面压伤和磨耗在内)超过()(用1m直尺测量最低处矢度)属轻伤钢轨。
-
无缝线路铺设验收标准要求钢轨硬弯校直后用1m直尺测量,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线路,其矢度不得大于mm,其他地段矢度不得大于mm()
-
线路方向要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矫直钢轨时,应防止钢轨扭曲。矫直钢轨后应用()m直尺量取,矢度不得大于0.5mm;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地段,矢度不得大于()mm。
-
矫直钢轨后用1m直尺测量,允许速度不大于120km/h地段,矢度不得大于0.5mm;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地段,矢度不得大于()
-
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地段,钢轨锈蚀经除锈后,轨底厚度不足5mm或轨腰厚度不足8mm时为钢轨重伤。()
-
允许速度不大于120km/h线路,大修地段与非大修地段连接顺坡率不得大于()
-
大修地段与非大修地段的连接顺坡,应设在大修地段以外。其顺坡率为:允许速度不大于120km/h的线路不应大于,允许速度为120km/h~160km/h的线路不应大于,允许速度大于160km/h的线路不应大于()
-
矫直钢轨前,应测量确认硬弯的位置、形状和尺寸,确定矫直点和矫直量,避免矫后硬弯复原或产生新弯。矫直钢轨时,应防止钢轨扭曲。矫直钢轨后用1m直尺测量,允许速度不大于120km/h地段,矢度不得大于0.5mm;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地段,矢度不得大于0.3mm()
-
允许速度为120km/h及以下的线路,钢轨顶面波浪型磨耗谷深直过时,为钢轨轻伤()
-
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应采用60kg/m及以上钢轨,小半径曲线地段及重载线路宜铺设全长淬火轨()
-
线路上的钢轨类型应与运量、线路允许速度和轴重相适应。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应采用60kg/m及以上钢轨,小半径曲线地段及重载线路应铺设全长淬火轨。《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3.4.1条()
-
矫直的钢轨用1m直尺测量,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地段,矢度不得大于()mm。《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3.4.12条
-
允许速度大于120kg/h地段矫直钢轨时,矢度不得大于1mm。(.)()
-
矫直钢轨后用1m直尺测量,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地段,矢度不得大于0.3mm。()
-
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应采用60kg/m及以上钢轨,小半径曲线地段及重载线路应铺设全长淬火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