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是一家具厂的私营企业主,办厂之初就为家具厂投保数十万元的火灾险。1997年夏天,因为电线短路,厂里发生了一起火灾,幸亏报警及时,没有酿成大的损失,只是烧毁了价值1万余元的半成品家具。李华让厂里员工整理好了保险索赔的全部资料,但由于事务繁忙,并且1万余元对当时的他来说,又有点微不足道,李华便顺手把索赔资料搁在了一旁。时间一长,便把这事给忘了。到了2000年,因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厂子已濒临破产,接

A.拒赔,电路火灾不在承保范围内 B.赔偿1万元 C.赔偿10万元 D.拒赔,已过索赔时效

时间:2023-12-20 17: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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