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2015年煤炭产品质量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红线”,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当事人有党政职务的一律撤职、无党政职务的一律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A . 禁止矿井岩巷掘进、修护矸石混入煤流 B . 禁止煤炭产品灰分、水分超标 C . 禁止人为将矸石、水或脏杂煤混入商品煤 D . 禁止通过产品质量数据弄虚作假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利益或信誉

时间:2022-09-10 04:28:28 所属题库:矿业管技(禁止性规定知识)题库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