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的大法官,实行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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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浚是某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下列有关她的说法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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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些州的法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选举通常需要得到利益集团的资金支持,这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司法公正。一项研究表明,在涉案一方是自己的竞选资助人的案件中,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有65%的判决支持了竞选资助人。这说明,给予法官的竞选资助与有利于资助人的判决之间存在相关性。以下哪项陈述最好地指出了上述论证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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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兰戴斯总结并提出了职业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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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是某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下列有关她的说法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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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美国联邦行政机关裁定纽约布鲁克林的一家屠宰场违反了《国家工业复兴法》规定的工资和工时限制。这家工厂对此不服,提出起诉。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休斯起草的裁决理由书驳斥了联邦行政机关的理由,指出“要恢复经济,联邦政府必须以宪法授权的方式作出努力,而《国家工业复兴法》授予行政部门的权力超出宪法规定的范围,因而是违宪的”。这反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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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中级法院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法官选任和法院领导任免工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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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位大法官说过:"不是因为我的判决是正确的所以它才是终局的,恰恰相反,我的判决之所以是正确的,是因为它享有终局性。"关于司法裁判的终局性、终极性,以下理解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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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法院的法官,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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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些州的法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选举通常需要得到利益集团的资金支持.这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司法公正。一项研究表明,在涉案一方是自己的竞选资助人的案件中,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有65%的判决支持了竞选资助人。这说明。给予法官的竞选资助与有利于资助人的判决之间存在相关性。以下哪项陈述最好地指出了上述论证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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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马歇尔大法官在“马布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中这样写到:马布里有权利得到委任状:拒发委任状侵犯了他的权利,他的国家的法律为此对他提供救济。同时他又判决最高法院无权发出法院强制执行令。“合众国宪法的词语确认和强化了这一应成为所有成文宪法的本质的原则,即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法院和其他政府部门都受宪法的约束。该命令(指麦迪逊的命令)必须予以撤销。”根据美国遵循先例的原则,该案件确立的美国宪法原则中,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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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联邦法院的法官或最高法院的法官,年届七十,而不利用退休的机会享受养老金,当时在任的总统,应按宪法要求征得参议院的同意,任命一名新的法官。”关于罗斯福总统这一呼吁改革法院的演说,下列评价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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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联邦法院系统中唯一实行陪审制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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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最早对宪法中的“弹性条款”作扩大解释的原则是马歇尔法官通过()的判决确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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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总结并提出了职业的三大特征的作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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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首次规定了“法官独立”和“终身制”原则。这部法律还规定,以分权原则组成政权机关。立法机关为联邦议会,由联邦参政会和联邦国会组成。行政权由联邦总统和政府行使。司法权由联邦法院和各邦法院行使,法官由总统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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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任命内阁部长有相当大的自由度,程序也相当简单,有的只需要国会参议院的批准。但是总统的幕僚、白宫官员、最高法院法官、各种委员会职务以及其他临时职务的任命,都是需要民主选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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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院的大法官,实行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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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院的大法官,实行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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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道格拉斯称为 “第三次世界大战宣言”的这份所谓“宣言”,是指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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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位大法官说过:“不是因为我的判决是正确的所以它才是终局的,恰恰相反,我的判决之所以是正确的,是因为它享有终局性。”关于司法裁判的终局性,以下理解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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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关衡平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衡平法是通过大法官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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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9.11”事件的焦点—世贸大厦,它的所在地以前是纽约市著名的电子一条街,有着几百家店铺。1962年,纽约市在这里开始了世贸大厦的征地行动,但遭到了几百家店铺业主的反对,政府与业主的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最终业主们输了。因为大法官最终裁定该地建设的世贸大厦符合公共利益,认为该商业区毗邻华尔街和纽约港,该地段是美国乃至世界经济的行政,世贸大厦的修建将吸引全世界对美国的投资,会给纽约乃至美国带来更大的繁荣,而几百家店铺不能够做到这一点。可见,公共利益需要明晰化,需要一个理由充分的解释,如此方能合理推进城市建设和改造,取得公众最大限度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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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内容体现人民在民主政体下的权力或思想,其中是雅典民主政治创造的有 12004年克里在家乡波士顿投票选举总统。 2美国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国会又能够以三分之二通过总统的否决; 美国国会有权弹劾总统;美国法官终身制,但国会有权弹劾法官。 32002年3月上旬,英国国会就相关伊拉克问题实行辩论。 4举手表决成为我国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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