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3年1月份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各平分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2006年3月间,诈骗张某10000元而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时其犯罪金额应认定为()

A . 40000元 B . 30000元 C . 25000元 D . 15000元

时间:2022-11-04 04:05:31 所属题库:刑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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