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一 )某设备厂因为企业业务扩展的需要,公开向社会招聘财务人员,2009年3月20日,某财务人员李某到该厂应聘,由于李某业务能力较强,该设备厂决定聘用李某,该设备厂与李某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约定李某在该厂从事一般的会计工作,月工资为5600元。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还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劳动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一直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2009年10月9日,李某因为找到了待遇更好的工作,于是向该设备厂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表示将在11月9日离职,但该设备厂拒绝李某的辞职要求。李某无奈,于12月15日离开了该设备厂,转到另一家公司上班。该设备厂对李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李某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5万元违约金。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结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该设备厂要求李某支付5万元违约金是否合法?为什么?

时间:2023-11-21 17: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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