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交付的物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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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交付物品在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损坏时,参照行李、包裹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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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法交付的行李、包裹和旅客的遗失物品、暂存物品,承运人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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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交付物品的案卷保管年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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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交付物品变卖后旅客又来领取时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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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交付物品是指无主的行李、包裹,旅客的遗失物品和无人领取的暂存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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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超过规定保管期限的无法交付物品报路局,经批准后交拍卖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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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对无法交付的物品,应按顺序登入无法交付物品登记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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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法交付的物品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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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无法交付的鲜活易腐物品及保管有困难的货物,由承运人酌情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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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交付物品拍卖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物主来领取时应当真审查()填写退款证实书退还残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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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法交付物品变卖所得的剩余款额,旅客、托运人、收货人未来领取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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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无法交付货物时,对()和规定限度运输的物品,应当移交公安机关或者有荚部门处理,不得自行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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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交付物品登记簿内的编号应与移交收据的编号及物品上的编号一致,以便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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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法交付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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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车站对无法交付物品的通告,变卖有何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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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交付物品是指没有标签的行李、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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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法交付物品变卖所得的剩余款额,旅客、托运人、收货人不来领取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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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交付物品登记簿内的编号、移交收据的编号及物品上的编号应一致,以便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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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法交付物品变卖所得的剩余款额,旅客、托运人、收货人不来领取的时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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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法交付物品应由专人分管,做到账物相符。物品在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损坏时,应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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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法交付物品应由(),做到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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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交付物品拍卖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物主来领取时,应认真审查所有权证明。填写“行包事故赔款收据”退还剩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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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交付物品的拍卖所得款冲抵发生的费用后填“客杂”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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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对无法交付物品变卖所得款项,收货人不来领取时,上缴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