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为自己投保50万保额的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为妻子和两个儿子,并未确定受益份额。在保险期内,小明因车祸身故,则妻子获得保险金的50%,两个儿子各获得保险金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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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2010年甲逾期未交纳第二期保费,2011年2月5日甲在给客户送货途中遭遇车祸身亡。乙可以获得保险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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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0日卢某所在公司为其交纳了保险费,投保五年期人身意外伤害期满还本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妻子赵某和朋友胡某,未指明受益份额。2011年4月25日,卢某因意外事故死亡当时其父母尚健在。请回答如下问题:()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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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2010年甲逾期未交纳第二期保费。2011年2月5日甲在进货途中因劳累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乙可获得保险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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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贾某于2008年为妻子李某投保保额为20万元的终身寿险,受益人为贾某。2010年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2012年李某再婚并生育-子,2013年李某因交通意外身故。保险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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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0日卢某所在公司为其交纳了保险费,投保五年期人身意外伤害期满还本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妻子赵某和朋友胡某,未指明受益份额。2011年4月25日,卢某因意外事故死亡当时其父母尚健在。请回答如下问题: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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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年仅4岁之子丙为受益人。后丙意外夭折。甲有妻子乙,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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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2010年甲逾期未交第二期保费,保险公司向甲发出催告通知。如果甲想维持原有的保障不中断,甲应在()日内交纳第二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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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在A保险公司投保,员工享有的保障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0万、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团体定期寿险保额5万,其中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天,员工甲在企业投保60天后被诊断初次患上恶性肿瘤,经治疗无效180天后不幸身故。员工乙在企业投保80天后遭遇工伤,经治疗200天后仍未结束,其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全残索赔申请。员工丙因酗酒闯红灯遭遇车祸,经治疗无效不幸身故。员工甲的受益人向保险公司领取的保险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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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的合同在效力中止后,甲想与保险公司协商恢复合同效力。甲应在()内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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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先生为女儿投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为文先生的妻子,则该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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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齐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金额为50万元。齐某指定其妻子为第一顺位受益人,儿子和母亲为第二顺位受益人。2010年6月,齐某遭遇车祸,不幸身亡。 齐某的母亲可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的保险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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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0日卢某所在公司为其交纳了保险费,投保五年期人身意外伤害期满还本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妻子赵某和朋友胡某,未指明受益份额。2011年4月25日,卢某因意外事故死亡当时其父母尚健在。请回答如下问题:被保险人的妻子赵某应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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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为其货车司机张明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张明指定其儿子小明为受益人。投保后不久,在一次长途货运中,因雨天路滑,车翻人亡,小明应在事故发生后的()时间内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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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情况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2010年甲逾期未交第二期保费,保险公司向甲发出催告通知。如果甲想维持原有的保障不中断,甲应在()内交纳第二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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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情况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的保险合同在效力中止后,甲想与保险公司协商恢复合同效力。甲应在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内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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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齐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金额为50万元。齐某指定其妻子为第一顺位受益人,儿子和母亲为第二顺位受益人。2010年6月,齐某遭遇车祸,不幸身亡。 若齐某的妻子、儿子和母亲与齐某在同一车祸中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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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0万,期限为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责任期限为180天,王某于2001年3月1日遭意外伤害,于2001年6月1日治疗结束,被鉴定为中度伤残,伤残程度为45%,保险人对此事故的理赔意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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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30岁,不吸烟,无不良嗜好,经常外出旅行,希望可以期交保费投保寿险产品获得死亡保障。某理财师为他介绍了一款寿险产品。投保规则如下:(1)保额最低为5万元,最高为500万元。(2)投保该寿险允许附加该公司的任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主险的130%;或者附加该公司的任一款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主险的10%。(3)保险公司对于高额保单采取差别费率(仅适用主险):对于保额在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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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自2010年以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多次在一家寿险公司投保。其中,2010年l1月7日投保新型简易人身两全保险,生存保额和死亡保额都是21970元,年交保费100元;2010年12月8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顿20000元,保费50元;2011年1月9日投保终身寿险.保顿100000元,年交保费120元。2011年3月15日,被保险人在外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故。该案例中保险金领受人从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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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保险,指定其仅4周岁的儿子小张为受益人,后小张意外夭折,张某有妻子王某、张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张某因交通事故身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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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王东向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10万元养老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潘晓。同年底,二人因煤气炉烧水时火被浇灭中毒身亡。王东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以被保险人王某法定继承人身份申请给付保险金。两天后,潘晓的父母也以受益人法定继承人身份申请给付保险金。则保险公司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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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假设2010年甲逾期未交纳第二期保费,保险公司过了交费期后3个月才发现甲仍未交第二期保费。甲的保险合同在后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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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郑投保了一份保额为30万元的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保险,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两次意外伤害。第一次致残,伤残程度百分率为30%,保险公司按保单条款规定给付了伤残保险金。后小郑再次遭受意外伤害,并致身亡,保险公司在处理该起赔案时应给付给小郑保单受益人的死亡保险金数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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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为其 50 岁的母亲张某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受益人的确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