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在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同时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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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的()影响正常使用时,必须按照营业线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提报施工申请计划批准后,纳入施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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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前武汉铁路局、广铁集团运输处分别组织本局主管业务处室、调度所及相关施工及设备管理单位召开月度施工计划审查会议,对次月施工计划进行审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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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工程,除按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办法进行验收交接外,施工单位应在设备开通()前向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铁路局业务处室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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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审核后的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于每月()日前,将本专业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报铁路局运输处,由铁路局运输处汇总后作为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附件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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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日计划调整: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时,在不与其他施工及维修作业产生冲突的前提下,由设备管理单位()前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审核,经调度所同意后修正、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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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先报()预审,再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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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或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于每月()日前将经相关站段会签的次月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申请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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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时,()不是其必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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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申请施工计划的程序为:每月9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审核汇总;施工前3日将施工计划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审核后,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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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II级施工由铁路局()、施工主体项目业务处室分管副处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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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和运输处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处调整施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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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于每月()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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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设备管理单位于作业前()日分别向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计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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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与施工综合利用协调会于计划实施前()召开,会议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抄送相关单位、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及施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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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间距不足()地段施工维修而邻线行车时,邻线列车应限速160 km/h及以下,并按规定设置防护。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应提出邻线限速的条件。摘自《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则》第2.0.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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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网三级修.更新改造竣工后,由向铁路局提报验收申请,铁路局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供电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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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不用提出邻线限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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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于每月9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申请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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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计划的申请设备管理单位于作业前()日向本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提报计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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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单位,应根据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公布的天窗日期,提前收集、汇总,分Ⅰ、Ⅱ级整理出天窗维修作业计划,如涉及其它单位配合作业的,须与配合单位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经分管副职审核同意,于每()18:00前向车务段(直属站)提报下周维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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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间距不足6.5 m地段施工维修而邻线行车时,邻线列车应限速()km/h及以下,并按规定设置防护。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应提出邻线限速的条件。《高速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3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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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于施工前()日将施工日计划申请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室(建设项目施工日计划申请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部室),主管业务部室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施工办提报施工日计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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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单位确不需要天窗时,经主管业务处室()批准,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次数、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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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窗困难特殊地段不能满足设备维修基本时长时,工务段应提报月度施工计划;大站场、咽喉区段因运输繁忙维修天窗不足时,工务段(线路车间)应协调辖区其它专业设备管理单位联合申请维修天窗计划或纳入月度施工计划,采取联合作业的方式完成设备维修,提高天窗利用率和作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