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联锁故障时,车站和行调共同确认第一趟发出列车运行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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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在区间因故障停车,无法运行时,司机应及时判明原因,如()内不能修复时,应向行调或相邻车站请求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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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S故障后,联锁站注意列车运行进路、行车间隔、停车点释放的释放状态,列车在车站停稳开门后,联锁站应及时向行调汇报。行调及时进行相应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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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电话闭塞时()和()须共同确认第一趟发出列车运行前方的进路空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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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正线信号联锁设备SICAS(微机联锁)故障停在区间及辅助线、转换轨的列车凭行调命令RM(限制人工驾驶)运行至车站,前方有道岔时,司机需确认(),并限速()Km/h运行至车站。收到凭证后采用URM/NRM(非限制人工驾驶)模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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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调定位列车的同时将故障信息通报相关车站,确认后,及时向相关车站通报列车位置,车站值班员应根据行调通报、《列车运行图车站计划表》对本站及相邻车站列车车次、顺序进行认真核对确认,如列车位置有误,应立即向行调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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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接车站轨道电路发生故障、闭塞设备停电后恢复供电、列车因故退回原发车站等情况时,有关区间两端站车站值班员应相互联系,共同做到“三确认”,即:确认列车整列到达、()、列车没有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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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车站控制台能确认第一、第二闭塞分区空闲,出站信号机临时故障发出列车的行车凭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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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AS故障时,停在区间及辅助线的列车凭行调命令URM运行至车站,收到凭证后采用RM模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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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电话闭塞法组织行车前,行调需组织故障区段列车停车待令,并与司机核定列车位置。如故障区段区间内停有列车,行调确认列车停车位置至前方站线空闲且无道岔后,应及时组织区间内列车以()模式运行至前方车站停车待令;如列车停车位置至前方站线空闲,但列车停车位置前有道岔,行调应通知相关车站对道岔进行()或采用()锁定,方可通知司机运行至前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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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站或线路两旁发生设备故障或事故,但不影响到列车正常运行时,由行调统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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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用电话闭塞法前,行调应扣停故障区域内和开往故障区域的所有列车,故障区域内列车位置由行调与车站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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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线联锁故障时,停在区间及辅助线的列车凭行调命令,RM模式运行至车站,收到凭证后采用NRM模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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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列车服务质量规范》“安全秩序”中规定运行途中,上部服务设施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列车长报告,并通知随车机械师共同确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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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停在故障道岔上时,车站人员确认道岔安全后向行调汇报,司机凭行调命令限速缓慢离开岔区。首列车通过道岔故障区段须限速运行,司机须加强线路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报行调处理,如未发现其它异常,后续列车按驾驶模式要求速度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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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车组织规则(一、二、八号线)》:当FTGS故障导致整个联锁区轨道电路红光带时:车站根据行调要求准备进路,如需转动道岔时,须先确认岔区空闲后再在LOW上操作“强行转岔”并单独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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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P故障或车载信号故障但信号系统联锁功能正常时,按行调命令采用NRM模式运行时,列车凭调度命令和地面信号机的显示运行,司机掌握好停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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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闭塞法行车时,已占用车站站线列车位置由行调与车站共同确认,区间列车位置由行调与()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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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中发生车辆轴承热轴故障时,应使列车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确认。经列车司机、车站站长共同检查确有热轴故障时,还须进行摘车并通知车辆调度派列检人员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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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客车车载ATP故障但必须载客运营时,须经主调批准,如能以点式ATP模式运行时,则按点式ATP模式运行,如不能以点式ATP模式运行且只有一个司机驾驶列车时,由行调安排车站的列车引导员添乘列车(如车站确实没有列车引导员时,行调可组织列车限速45km/h)继续运营至终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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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某联锁站SICAS故障时,司机在进入故障联锁区前一个车站切除ATP以URM模式驾驶列车进入故障联锁区,出故障联锁区的下两个车站动车前恢复ATP,并按行调指示RM模式驾驶列车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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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某联锁站SICAS故障时采用电话闭塞法组织行车时,进入(驶出)故障联锁区或在故障联锁区内发车车站发出的第一部列车,列车无人添乘时,司机动车前不需要确认车站添乘人员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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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施工、维修作业天窗结束后,第一趟不准开行列车。确认列车开行方案纳入列车运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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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联锁区信号联锁系统故障时,故障车站及相邻车站均为闭塞车站,故障联锁站及故障区两端站向行调报点,闭塞区间相邻车站之间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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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途中遇地震停车具备开通条件后,按列车调度员的组织行车。普速铁路线路封锁后第一趟不得放行旅客列车;扣停在区间的列车,待工务检查确认无异常后,以__的速度运行至前方车站。(标准第8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