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申请的()事项从2016年5月1日由地税机关代征增值税税款、代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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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按照()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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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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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于2016年2月购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住房,2016年5月,王某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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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员陈某于2015年5月1日从房屋开发公司购买市区普通住宅用房一套,购买原价12万元,2016年7月5日将该房屋出售,售价为18万元。要求: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算陈某出售房屋应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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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2016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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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2016年5月1日以后销售自建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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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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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11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在国税机关缴纳或解缴税款,但所属期为2012年10月之前的税款仍在地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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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申请领购衔头发票,印制前可以继续在地税申领发票,但最迟不得超过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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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二年的抵扣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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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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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后需补开发票的,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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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11%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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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2年11月1日前主管地税机关核定征收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主管国税机关在2013年6月30日前可继续按照主管地税机关2012年核定的营业额换算成含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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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的抵扣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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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判断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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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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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标检【2015】608),从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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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纳税户“同富居酒店”的老板李某,2020年1月,将酒店承包给张某经营,张某每月向李某交承包费5000元,有关承包经营的事项,李某未向税务机关报告。自2020年1月起该酒店一直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多次催缴无效,2020年5月20日,税务所找到李某,责令其在5月31日前缴纳欠缴的税款10000元,责令期限已过,李某仍未缴纳税款。6月1日经主管税务机关南山区地税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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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地税局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凡涉及到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在审批时只减免上年一个年度的税款,超过一个年度的不予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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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不动产,应按照()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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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伪税控系统中若想将税控盘启用时间改为2016年5月1日需在纳税人档案登记中将有效期前起选为2016年5月1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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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甲公司自 2011 年 2 月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即 2011 年至 2013 年免交企业所得税,2014年至 2016 年减半按照 12.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甲公司 2012 年至 2017 年有关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一致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2012 年 12 月 10 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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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