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记录在国境站按封印交接时,编制()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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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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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在运单“商务记录”栏内应作出关于编制商务记录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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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在进行列车交接时,当出现()的情况时,需编制记录、拍发电报,并且由车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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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守列车交接检查中,发现货车已施封,但未在运输票据或封套上记明封印号码,编组顺序表无“F”字样,须编制记录证明现状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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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在进行列车交接时,当发现(),无需编制记录和拍发电报只要由发现站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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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将施封锁附随货运记录送查,而发生封印丢失、失效争议的被盗丢失事故,由记录编制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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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守列车进行交接检查发现问题时,需编制记录时按规定要求编制,并将记录粘贴在()或封套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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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包裹在发站或运输途中发生票货不符时,有关站、车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随行李、包裹递送到站,作为站、车交接的凭证和到站编制事故记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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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与托运人在车站货场交接集装箱时,重箱凭箱号、封印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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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发生事故需要编制记录时,发现站应按()规定,在发现当日按批(车)编制商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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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组织装车,承运人组织卸车,货车施封良好,收货人提出货物有损失,要求车站证明交接现状时,须在当日按批(车)编制普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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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包裹在运输途中发生部分损坏时,有关站、车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随行李、包裹递送到站,作为站、车交接的凭证和到站编制事故记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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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货运事故处理系统处理事故:货运记录初次送查时,应自编制之日起()内以货运事故查复书(简称查复书,下同)向有关单位传输,必要时还应附封印、事故照片、站车交接电报等资料,事故的其他资料应于收集之日起三日内以查复书向有关单位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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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记录应编制一式(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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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国境站交出车辆外方检车员发现的铁路货车故障,在入境交接()中无记录的,中方检车员代表应在外方形成的铁路货车存在技术状态不良的“记录”上签字。“记录”一式四份,双方各留存两份,中方国境站技术交接作业场应装订成册管理,并按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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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向车站办理移交手续时,编制旅客伤亡事故记录一式两份存查,一份办理站、车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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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封印失效、丢失,须在发现当日按批(车)编制货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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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组织装车,承运人组织卸车,货车施封良好,收货人提出货物有损失,要求车站证明交接现状时,须在当日按批(车)编制普通记录。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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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封印失效、丢失或封印站名、号码与票据记载不一致或未按规定使用施封锁时,应在次日编制货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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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单或封套上封印号码被划掉,涂改未按规定盖章。货检站编制记录并拍发电报证明现状继运。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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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过程中需编制货运记录、商务记录时,车站使用铁路保价运输管理系统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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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站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在货车交接时,集装箱门到门运输的货物在卸车时,发现封印失效、丢失,造成货物丢失或损坏,属于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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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集装箱的封印、苫盖货物的篷布顶部、集装箱顶部、敞车装载的不超出端侧板货物的装载状态,在途中不交接检查,如接方发现有异状,有运转车长的由交方编制记录后接收,无运转车长的要由发现站拍发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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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封印失效、丢失或封印站名、号码与票据记载不一致或未按规定使用施封锁时,须在当日按批(车)编制普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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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账单由交付路国境站按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