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列车速度与允许速度之间的差距超过报警门限,列控车载设备提供相应报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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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处于目标速度监视区(限制速度下降到另一个较低的限制速度值或目标点的区域)时,如果列车未超速,目标速度到允许速度之间用()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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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标速度监视区,当列车速度超过常用制动限速曲线时,列控车载设备触发紧急制动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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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列车速度超过允许速度.但未超过最大常用制动速度时,CTCS-2列控系统车载设备DMI显示屏中从允许速度到SBI之间光带的宽度为正常光带宽度的两倍,显示颜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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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CS-2列控系统车载设备DMI显示屏中CSM区,列车未超速情况下,允许速度以()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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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列车速度与允许速度之间的差距超过紧急制动门限,列控车载设备会产生常用制动,直到允许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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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列控车载设备超出规定的速度后输出常用制动,列车自动减速,减速至缓解速度以下之后,如果人工按压缓解键后,列控车载设备缓解常用制动,这种控制方法叫司机制动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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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列控车载设备超出规定的速度后输出常用制动,列车自动减速,减速至缓解速度以下之后,如果人工按压缓解键后,列控车载设备缓解常用制动,这种控制方法叫设备制动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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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I显示器目视键,当列控车载设备接收到停车信号允许速度为(),司机在列车停车两分钟后,根据行车管理办法,按压“目视”键,列控车载设备进入目视行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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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列车速度与允许速度之间的差距超过常用制动门限,列控车载设备会产生紧急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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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CS3-300T列控车载设备人机界面(DMI)显示列车运行速度、允许速度、目标速度和目标距离,但不能接受司机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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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开车前确认出站信号(机车信号)后,确认列控车载设备的DMI显示的目标距离模式曲线或允许运行的速度值;始发列车还需确认列控车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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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列车的实际运行速度接近或超过允许速度曲线时,ATP车载设备就报警、卸载、制动,起到防止“()”的安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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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速度在250km/h及以下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2/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运行速度在250km/h及以上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15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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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运行控制系统装备等级根据线路允许速度选用。()km£¯h及以上铁路采用CTCS£3级列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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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RBC发生故障,或无线通信中断,列车将继续以先前收到的行车许可运行,直至超过系统允许车地连接通信中断时间后,如果故障仍未恢复,将实施最大常用制动。当速度低于CTCS-2级的允许速度时自动转换到CTCS-2级控车;当故障消除并具备CTCS-3级控车条件时,自动转换到CTCS-3级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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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列车反方向运行时,在CTCS£3级区段,CTCS£2级列控系统最高允许速度为()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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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规》规定,遇进站信号机故障开放引导信号接车,按列控车载设备控车的动车组列车按ATP引导模式运行,列车以不超过40km£¯h速度进站,并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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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运行控制系统装备等级根据线路允许速度选用。()km£¯h以下铁路采用CTCS£2级列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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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列车在哪些监控模式下运行时,行车凭证为列控车载设备显示的允许运行的速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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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CS-2级列控车载设备控车模式的控车模式转入目视行车模式时,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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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CS-2级列控车载设备控车运行时,郑西段最高运行速度正向300km/h、反向25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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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CS-2级列控系统完全监控模式下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报警设置模式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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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自动站间闭塞法行车,动车组列车在()模式下运行时,行车凭证为列控车载设备显示的允许运行的速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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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式机车信号显示一个双半黄色闪光——要求非列控车载设备控车的列车限速运行(最高不超过45km£¯h),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开通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且进路允许速度不低于()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