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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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干部、职工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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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计划生育法定条件晚育的初育者(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女方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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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陪产假和晚育假是一回事吗?陪产假转给女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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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应当享受晚婚、晚育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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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条例》规定,除国家规定的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向社会发布水文情报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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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应有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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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晚育条件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军人,可享受()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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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晚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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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天;晚婚晚育增加产假()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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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下月即将生育,属于晚育,不知能享受多少天产假?可以领取晚育津贴吗?如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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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成功申请单独二胎生育,去单位咨询产假时候,被告知不能享受晚育假期,这合理吗?同时老公还不能享受陪产假,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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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属于晚婚晚育,下月即将生育,不知能休多长时间产假?产假包含周末吗?包含寒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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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在广州白云区,公司有一同事打算休产假。请问职员晚育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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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据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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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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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难产可增加产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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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日;满三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日;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日;满七个月引产,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享受产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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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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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女方生育产假期间给予男员工护理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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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我省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产假外,还享受我省有关法规规定()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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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健委发布通知称:夫妻双方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追生三胎,女方可享受80天奖励假,男方可享受15天陪产假。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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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下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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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伙伴生育享受98天产假,根据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最长可申请延长产假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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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产假外,依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