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原值5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消费税税额为30万元,该加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收回商品时记入“应交税费”科目的金额为()万元。

A . 0 B . 30 C . 34 D . 64

时间:2022-10-04 13:05:56 所属题库:应交税费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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