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按信用社工资薪金总额的()计提,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方面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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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时,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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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公司2×13年按工资总额(假设等于工资薪金总额)的2.5%计提了职工教育经费86000元,2×13年实际发生了90000元。则在2×13年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86000元,超过的4000元,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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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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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2017年度,甲公司实际发生工资薪金支出为8000万元,本期全部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8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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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按信用社工资薪金总额的()计提,用于工会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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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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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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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15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2×16年度,甲公司实际发生工资薪金支出为8000万元,本期全部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80万元。税法规定,丁-资薪金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16年12月31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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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兴业银行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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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13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2×14年度,甲公司计提工资薪金4800万元,实际发放4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超过部分应于实际发生时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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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公司共有职工人数60人,假设2×13年的工资总额1440000元。公司按工资总额的2%和2.5%提取了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假设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工资总额等于按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工资薪金总额,则华联公司的下列处理中,说法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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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按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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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规定: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计税工资薪金总额的()、()和()可以从收人中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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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按信用社工资薪金总额的()以内据实列支,不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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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居民企业2009年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计提的三项经费35.50万元,其中福利费本期发生3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50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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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2015年度,甲公司工资薪金总额为4000万元,本期全部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8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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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 )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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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2014年度,甲公司工资薪金总额为4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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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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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居民企业2018年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其中包括临时工工资5万元,实习生工资15万元),计提的三项经费35.50万元,其中福利费本期发生3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50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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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5%计提,公司对职工教育经费的统筹比例从0.83%调至1.4%,其余()由各单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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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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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13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2×14年度,甲公司计提工资薪金4800万元,实际发放4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超过部分应于实际发生时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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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计提,拨交工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