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张某与王某、李某、赵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在执业过程中,张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17万元的债务,王某与李某二人因轻微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20万元的债务。对于上述债务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张某造成的债务,由张某个人承担无限责任,王某、李某、赵某不承担责任 B.张某造成的债务,由张某个人承担无限责任,王某、李某、赵某以其在合为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王某与李某二人造成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王某与李某二人造成的债务,由王某与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张某与赵某不承担责任 E.王某与李某二人造成的债务,由王某与李某二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张某与赵某以其在合为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时间:2023-01-18 23: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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