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实现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工资薪酬比计税工资标准超支160万元,由于会计采用的折旧方法与税法规定不同,当期会计上比税法规定少计提折旧100万元。2012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贷方余额为50万元(由固定资产引起);年末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4700万元。除上述差异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和差异。甲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2年的净利润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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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日,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面值总额为2000万元的债券。购入时实际支付价款2078.98万元,另外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该债券发行日为2011年1月1日,系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年利率为4%,每年12月31日支付当年利息。甲公司将该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该持有至到期投资2012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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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从2010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年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5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l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甲公司年初“预计负债——应付产品质量担保费”余额为25万元,当年提取了产品质量担保费15万元,当年支付了6万元的产品质量担保费。甲公司2011年净利润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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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0年年初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000万元.2010年亏损200万元,2011年亏损300万元,2012年到2014年的税前利润每年均为0,2015年公司实现税前利润8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出2015年度分配利润50万元,但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假设公司2010年至2015年不存在除弥补亏损以外的其他纳税调整和其他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甲公司2015年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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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的原股东处取得乙公司20%的股份,实际支付价款2000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同),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2012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其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上升使资本公积增加500万元。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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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面值总额为2000万元的债券。购入时实际支付价款2078.98万元,另外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该债券发行日为2012年1月1日,系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年利率为4%,每年12月31日支付当年利息。甲公司将该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持有至到期投资2013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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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4年实现利润总额1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比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超支50万元,当期会计比税法规定少计提折旧100万元。20×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50万元;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4700万元。除上述差异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4年的净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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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8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2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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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甲公司“实收资本”余额2000万元,“盈余公积”余额为120万元,“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100万元(属上年产生)。当年实现利润总额900万元,所得税税率25%,按10%提取盈余公积,经股东大会批准用盈余公积40万元转增资本,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盈余公积年末余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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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4年实现利润总额1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比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超支50万元,当期会计比税法规定少计提折旧100万元。20×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50万元(均由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4700万元。除上述差异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4年的净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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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16年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年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5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甲公司2×16年年初“预计负债一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为25万元,当年提取了产品质量保证费用15万元,当年支付了6万元的产品质量保证费。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6年度净利润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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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16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人为12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8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16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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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1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年末资产总额为8000万元,净资产为3200万元。若该公司2012年的资产规模和净利润水平与上年一致,而净资产利润率比上一年度提高两个百分点,则甲公司2012年年末的权益乘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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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公司2012年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300万元,当年以其中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50万元。当年实现净利润65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00万元,向投资者宣告分配利润120万元。该企业2012年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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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08年年初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50万元,2008年亏损70万元,2009年亏损30万元,2010年到2012年的税前利润每年均为0,2013年甲公司实现税前利润3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均为10%,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13年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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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面值总额为2000万元的债券。购入时实际支付价款2078.98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该债券发行日为2012年1月1日,系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5%,年实际利率为4%,每年12月31日支付当年利息。甲公司将该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持有至到期投资2012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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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年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5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甲公司2015年年初"预计负债一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为25万元,当年提取了产品质量保证费用15万元,当年支付了6万元的产品质量保证费。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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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4年实现利润总额1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比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超支50万元,当期会计比税法规定少计提折旧100万元。20×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50万元;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4700万元。除上述差异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4年的净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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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08年年初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50万元,2008年亏损70万元,2009年亏损30万元,2010年到2012年的税前利润每年均为0,2013年公司实现税前利润3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均为10%,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13年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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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面值总额为2000万元的债券。购入时实际支付价款2078.98万元,另外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该债券发行日为2012年1月1日,系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年利率为4%,每年12月31日支付当年利息。甲公司将该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持有至到期投资2013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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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面值总额为2000万元的债券。购入时实际支付价款2062.59万元,另外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该债券发行日为2020年1月1日,系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期限为4年,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年利率为4%,每年12月31日支付当年利息。甲公司将该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2018年1月1日,甲公司预计本金的50%(即1000万元)将会在该年年末收回,而其余50%本金将于2019年末付清,甲公司仍维持原投资意图。甲公司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2018年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是()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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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当年发生如下特殊调整事项: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4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30万元;超标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因债务担保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则甲公司2015年度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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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8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8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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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甲公司主要从事空调销售业务。2016年甲公司的销售(营业)收入为2000万元,其他收入为5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2016年度甲公司实际支出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甲公司申报缴纳2016年企业所得税时,未将下列收入计人应纳税所得额:依据法律代收的一项政府性基金30万元,该基金在当年未上缴财政。甲公司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是否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