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我国公务员)在M国探望留学的儿子期间,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由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最高刑是拘役,属于《刑法》第7条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的情形,因此,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无管辖权。
相似题目
-
李某于1996年去德国留学,在德国准备和一美国姑娘结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该婚姻应该适用哪国法律?
-
钱老伯肝癌晚期,医院已发出病危通知,儿子与钱老伯长期不和,至今未来探望,钱老伯非常想念儿子。在社会工作者的调解下,儿子终于回来守在钱老伯身边,陪伴钱老伯度过了人生的最后阶段。社会工作者提供的协助属于()。
-
张某系国家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秘密。一日,其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传送至外国某非法组织,被秘书李某发现,遂向侦查部门举报,张某得知行径败露,在履行公务期间乘机叛逃离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康先生的儿子今年10岁,他打算8年后送儿子去英国读4年大学。已知康先生目前有生息资产20万元,并打算在未来8年内每年末再投资2万元用于儿子出国留学的费用。就目前来看,英国留学需要花费30万元,教育费用每年增长8%。资金年化投资报酬率4%。康先生目前的储蓄、投资方式是否能满足儿子届时的留学目标?()
-
A国公民甲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假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乙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对甲的行为的管辖权状况是()
-
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的护照指的是()
-
为抗议甲国非法侵入我国岛屿,李某作为负责人申请在北京组织举行游行示威。李某的朋友张某来北京旅游,得知李某举行游行示威,表示愿意参加并到公安机关代为申请。后李某又亲自到公安机关递交申请,在审批期间,李某多次以同一理由递交数份申请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我国居民李某,2009年持护照前往A国,2010年1月1日因在A国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2010年4月15日该人到户籍所在地S市公安局出入境再次申请办理护照。
-
警察王某要为自己的儿子上学筹一笔钱,便找朋友张某借钱。张某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王某将公务用枪交给张某质押。张某借给王某3万元现金,借期6个月。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
A某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A某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A某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
根据我国现行的探亲待遇制度,已婚公务员探望父母的标准是()。
-
警察王某要为自己的儿子上学筹一笔钱,便找村民张某借钱。张某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王某将公务用枪交给张某质押。张某借给王某3万元现金,借期6个月。6个月后,王某无力偿还借款,张某持枪逼债,被公安机关发现。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
A国人汤姆在中国留学期间与境外黑社会组织G勾结制造冰毒,汤姆从中国将制造冰毒的原料邮寄至国外,由G组织制成成品在境外销售。我国依照()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5年在美国度假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生前在甲国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可以适用?
-
郭沫若曾赴哪国留学,并在该期间广泛接触西方文学和哲学?()
-
王某去日本留学,在日本准备与其韩国女友结婚。根据我国法律,该婚姻应适用下列哪国法律?
-
警察王某要为自己的儿子上学筹一笔钱,便找村民张某借钱。张某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王某将公务用枪交给张某质押。张某借给王某3万元现金,借期6个月。6个月后,王某无力偿还借款,张某持枪逼债,被公安机关发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警察王某要为自己的儿子上学筹一笔钱,便找村民张某借钱。张某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王某将公务用枪交给张某质押。张某借给王某3万元现金,借期6个月。6个月后,王某无力偿还借款,张某持枪逼债,被公安机关发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某镇政府为了道路拓宽工程建设需要,必须征收村民张某宅基地上的6间住房。在集体土地征收还未报省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镇政府就根据自己制定的补偿办法,与张某协商房屋补偿问题,但未能达成协议。为了赶工程,镇长下令公务员李某组织人员,乘张某外出期间,将其中的3间住房强行拆除,并把路铺好。道路建成通车后,镇政府既不与张某协商补偿或赔偿事宜,也不谈征收剩余3间房屋的问题,致使张某不得不每天忍受往来车辆的噪声困扰。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张某房屋不能缺少的依据有()。
-
M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云虹桥上人员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的重大责任事故。M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某,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因此提出辞职,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张某的辞职方式是()。
-
M 国约翰和玛丽夫妇, 1999 年 9 月 1 日同时来 C 国。约翰开办了一家心理诊所,玛丽在一所 C 国大学任英语教师。 2000 年 3 月,该夫妇因儿子突患重病而临时决定返回 M 国,约翰遂关闭了诊所,玛丽辞去了工作。约翰夫妇于 2000 年 4 月 10 日离境。 C 国、 M 国之间有双边税收协定。依协定,独立劳务所得应仅由其居住国课税,但劳务提 供者在来源国设有经常从事独立劳务活动的固定基地,或一个历年内连续或累计停留 183 天以上者,来源国有权征税。对于非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国一般有权征税。
-
类别:信函 来件人:国建林M市留学人员科技创业园人才开发中心秘书长 收件人:李峰综合事【文件八】 类别:信函 来件人:国建林M市留学人员科技创业园人才开发中心秘书长 收件人:李峰综合事务部经理 日 期:11月19日 各位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 感谢大家多年来对留学人员科技创业园人才开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中心计划于12月 17日在创业园苑景会议中心召开年会,发言嘉宾有创业园的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和创业园的部分企业家代表()
-
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是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张某出生在中国S市,且户籍也在该地。2013年3月张某到B国留学,2016年5月毕业回国受聘于某公司,并居住在G市。2018年1月张某被公司派遣到C国工作。2019年3月回到G市。转而受聘于一家澳门公司。每周一至周五在澳门上班,周五晚上回G市与家人团聚。根据上
-
中国籍的张某因在我国边境实施犯罪,被我国法院判处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