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的前一天,鲁律师与其委托人李某研究案件时,李某提出了一项不合法的请求。对此,鲁律师的正确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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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吴律师担任某案件的一、二审委托代理人。第一次开庭后,吴律师感觉案件复杂,本人和该事务所均难以胜任,建议不再继续代理。但该事务所坚持代理。一审判决委托人败诉。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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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斯为美籍华人,为继承其父亲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刚发生纠纷,现李刚到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尔斯应诉,并准备委托美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依我国法律规定,史密斯可以以什么身份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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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向B市C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姚某离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传唤冯某与姚某按时到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当天,冯某觉得出庭诉讼有失自己的身份,便委托律师谢某出庭;姚某因正住院治病,也委托律师何某代为出庭,并让何某带上了一份表示自己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和医院开具的住院治疗证明。人民法院开庭核查出庭人员时,发现冯某、姚某均只委托了律师出庭,因此裁定本案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冯某就此裁定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述情形,请指出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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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向B市C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姚某离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传唤冯某与姚某按时到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当天,冯某觉得出庭诉讼有失自己的身份,便委托律师谢某出庭;姚某因正住院治病,也委托律师何某代为出庭,并让何某带上了一份表示自己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和医院开具的住院治疗证明。人民法院开庭核查出庭人员时,发现冯某、姚某均只委托了律师出庭,因此裁定本案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冯某就此裁定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述情形,请指出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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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某甲抢劫案件,开庭时,公诉人出庭公诉,某甲没有委托辩护人,并查明某甲在案件受理后刚满18岁。人民法院如何为某甲指定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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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劳工争议案件时,须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通知书。根据《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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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1983年5月21日出生。2001年4月20日,甲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2001年5月30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的过程中,甲以指定辩护人王律师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一起做生意,后来交恶为由,拒绝王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由自己的父亲另行委托朱律师为其辩护。法庭在重新开庭后,甲又以朱律师曾经与法官是同学为由,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让自己的父亲为自己辩护。法院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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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因与妻子赵某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柳某。在没有和妻子赵某离婚的情况下,李某又通过熟人和柳某登记结婚。赵某知道后,非常愤怒,向甬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某咨询后,知道重婚属于自诉案件,于是委托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作出判决。律师王某决定接受委托的,应以什么名义办理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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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因热水器漏电受伤,经鉴定为重伤,遂诉至法院要求厂家赔偿损失,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庭审时被告代理律师辩称,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未判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也应作相同处理。但法院援引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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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李某合同纠纷案件,已经被甲市A区人民法院受理;赵某经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张某委托牛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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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人民法院受理李某强奸案后,因李某系聋哑人,即指定律师王某作为李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李某以辩护人王某的业务水平不高为理由,拒绝王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某人民法院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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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周某。法院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就法的适用展开辩论。法庭经过庭审查实,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宣判其无罪释放。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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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某与李某离婚案件时,被告提出本案的陪审员周某是原告的表哥,并申请周某回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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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因与妻子赵某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柳某。在没有和妻子赵某离婚的情况下,李某又通过熟人和柳某登记结婚。赵某知道后,非常愤怒,向甬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某咨询后,知道重婚属于自诉案件,于是委托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作出判决。本刑事案件不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程序上是否有错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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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劳工争议案件时,须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通知书。根据《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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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宣判认定了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李某的犯罪行为,并判处张某6个月的拘役和赔偿李某2000元的处罚。法院宣判后,自诉人李某不服,认为县人民法院对张某的判罚过轻,于是在上诉期限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在某些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致使调解失败。但是在人民法院决定要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的前一天,双方经过努力达成和解,则应如何正确处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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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开庭的前一天,张律师在与其委托人刘某研究案件时,刘某向张律师提出了一项违法要求,对此,张律师的正确做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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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向李可借用房屋一间,因借用期间房屋起火,烧毁房屋及屋内财产,李可诉至法院要求王华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前一天李可突然心脏病发作住院,医治无效于第二日死亡,法院裁定中止诉讼。事隔一个月,李可之子李斌申请要求参加诉讼,问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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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的王某为某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于是法律援助机构对王某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在开庭前第三日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做出指定的人民法院。法律援助机构委派本机构的李某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案件结束后,法律援助机构向李某支付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下列说法恰当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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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李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李律师为使案件胜诉,在诉讼过程中,向第三人收集了证据材料。关于李律师的做法,正确的选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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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斯为美籍华人,为继承其父亲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刚发生纠纷。现李刚到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尔斯应诉,并准备委托美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依中国法律的规定,史密斯可否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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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省某律师事务所未经批准擅自在B直辖市设立分所,并招聘一些人员,乔某即其中之一。乔某2003年参加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同时从某法院离职。2004年,乔某拿到律师执业证书并开始从事律师业务。乔某在其名片上明确记载:自己曾是法院法官,是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方面的专家。2005年,乔某私自接受某单位委托,并按照其与委托人协商结果收取了代理费。为加强委托人对自己的信任,乔某向委托人详细分析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并说自己办理的案件95%以上胜诉。请指出本案中违反律师法的行为并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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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吴律师担任某案件的一、二审委托代理人。第一次开庭后,吴律师感觉案件复杂,本人和该事务所均难以胜任,建议不再继续代理。但该事务所坚持代理。一审判决委托人败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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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5日,李某与杨某签订了借款合同,2013年8月杨某到期不还款,9月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法院受理案件,被告如期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时两人均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后李某和杨某达成和解,李某申请撤诉,法院裁定撤诉。在本案中,没体现哪一种原则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