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同年8月,人民法院认定甲在某项审计业务中存在重大过失,判决事务所向客户A公司赔偿100万元的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丁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乙、丙、丁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丁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D.甲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丁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时间:2024-06-27 12: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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