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为甲国驻我国的外交官,2014年1月约翰将其自用2年的一辆小轿车转让给我国公民李某,成交价为110000元,该辆小轿车规定的使用年限为10年,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同类型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240000元。则该辆小轿车应补缴的车辆购置税税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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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杜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1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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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先生受英国某机构委托来华工作,于2014年4月10日来华,12月25日回国。在华工作期间,中国企业每月向约翰逊先生支付工资10000元,同时其所在英国机构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60000元;约翰逊先生12月份应就其所得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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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王某从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人员Jack手中购进一辆国产小汽车,不含税转让价为150000元,于1月10日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该辆小汽车是Jack于2010年1月购进自用的,已知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核定相同类型车辆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为200000元。王某应纳车辆购置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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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里为甲国驻乙国领馆的官员,吉姆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二等秘书。柯里周末出游在乙国首都开车时因违反交通规则撞伤一行人,因紧张对伤者未实施救助即逃逸,导致伤者死亡。吉姆目击了该事件。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依国际法规则,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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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专家约翰在中国工作,2013年每月工资8000元,已知外籍专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48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全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2013年12月约翰应在我国就其"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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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甲国驻乙国参赞醉酒驾车,撞死一名15岁少女,但他凭借外交豁免权免于逮捕,乙国要求甲国放弃外交豁免权,否则将取消承诺过的援助资金。甲国为避免事态恶化影响两国关系,宣布放弃豁免权。根据《维也纳外交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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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为甲国驻乙国领馆的官员,吉姆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二等秘书。玛丽周末出游在乙国首都开车时因违反交通规则重伤一行人,因紧张对伤者未实施救助即逃逸,导致伤者死亡。吉姆目击了该事件。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依国际法规则,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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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国提名威廉担任乙国驻甲国使馆馆长,甲国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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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驻我国某外交官2013年1月购买我国生产的轿车自用,付含增值税价款24万元、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部件增值税价款1万元,车辆装饰费3.08万元:2015年1月该外交官将该轿车转让给我国某公民,成交价11万元。该型号轿车最新核定的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为22万元/辆。对上述业务正确的税务处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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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为甲国驻我国的外交官,2015年1月杰克将其自用2年的一辆小轿车转让给我国公民张某,成交价为110000元,该辆小轿车规定的使用年限为10年,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同类型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220000元。则该辆小轿车应补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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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先生受英国某机构委托来华工作,于2014年6月10日来华,8月31日回国。在华工作期间,中国企业每月向约翰逊先生支付工资10000元,约翰逊先生8月份应就其所得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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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驻我国某外交官2013年1月购买我国生产的轿车自用,支付含税价款20万元、支付保险费800元,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2500元、车辆装饰费5000元;2015年3月外交官将该轿车转让给我国某公民使用,成交价11万元。对上述业务正确的税务处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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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为甲国驻我国的外交官,2017年1月约翰将其自用2年的一辆小轿车转让给我国公民李某,成交价为110000元,该辆小轿车规定的使用年限为10年,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同类型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240000元。则该辆小轿车应补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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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居留的甲国公民约翰被甲国刑事追诉,甲国向中国提出引渡约翰的请求,中国和甲国间无引渡条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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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约翰先生2014年7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2014年约翰取得的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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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约翰2013年2月24日受邀来中国工作,2014年2月15日结束在中国的工作,约翰在2013年纳税年度内属于我国居民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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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杜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1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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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5·判断题】外籍人员约翰2018年2月24日受邀来中国工作,2019年2月15日结束在中国的工作,约翰在2019年纳税年度内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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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是甲国驻我国使馆的随员。2017年1月,汤姆以私人身份参加了某个不动产所有权纠纷的诉讼。2017年2月,汤姆以私人身份参加了一个酒会并和人发生冲突并将对方殴打致死。2017年3月,汤姆和爱丽在我国结婚。2017年4月,汤姆目睹了一场死伤十几人的恶性刑事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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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甲国提名乙担任甲国驻丙国武官,丙国宣布乙为不受欢迎的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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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里为甲国驻乙国领馆的官员,吉姆为丙国驻乙围使馆的二等秘书。柯里周末出游在乙国首都开车时因违反交通规则撞伤一行人,因紧张,对伤者未实施救助即逃逸,导致伤者死亡。吉姆目击了该事件。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依国际法规则,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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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专家约翰逊先生受英国某机构委托到中国境内某企业工作,于2015年6月10日来华,9月1日回国。在华工作期间,中国企业每月向约翰逊先生支付工资10000元,境外机构不支付工资;8月份约翰逊先生取得境内某出版社支付的审稿报酬2000元。约翰逊先生8月份应就其全部所得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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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0日,唐纳德•约翰•特朗普宣誓就任美国总统,成为美国第()位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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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国公开宣布乙国驻甲国的两名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后,乙国也宣布甲国的两名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乙国的行为在国际法上被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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