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1日,甲公司将一台机床交由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同年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甲公司拒不支付保管费,乙公司可行使的权力为()。

A.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B.向甲公司行使清偿请求权 C.对甲公司的其他设备行使留置权 D.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要求甲公司将机床送回,以便行使留置权

时间:2023-02-02 10: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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