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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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____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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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者不得进行哪些行为()(1)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2)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3)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4)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5)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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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的,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在先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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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施行细则》规定,擅自改变名称、经济性质或者企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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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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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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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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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出租汽车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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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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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放射性物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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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的,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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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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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擅自利用乙作家创作的某体育明星丙的漫画像。该漫画由丁出版社出版,该漫画像与该企业的产品直接结合。对于甲企业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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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企业和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不得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不得销售、擅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不得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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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行为属于海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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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给予警告,并处()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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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实行有偿授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不得拍卖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运营企业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变相转让、出租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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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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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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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有上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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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导游管理办法》规定,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或者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 务的,由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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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有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围家所有的档案,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等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瞥告,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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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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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者个人将生产经营场所、反应釜等设施设备出租或者转让给他人,用于化工、医药产品生产、储存的,应当如实记载承租或者受让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承租人或者受让人个人信息,出租期限、转让时间,出租或者转让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用途等情况,并自出租或者转让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