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将自己刚刚购买的价值5000元的IPAD委托给好友王某保管,王某不小心将其摔坏。张某要求王某赔偿,王某认为自己是无偿为张某保管,摔坏IPAD又非主观故意,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遂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王某承担保管不慎的责任。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时间:2022-11-17 14: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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