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某公司与美国A公司磋商进口电脑配件。经往来传真磋商,已就合同主要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但我方在最后给美方发出的表示接受的传真中列有“以签署确认书为准”的文字。之后,美商起草合同书寄给我方确认,我方在审核该合同时,发现有一些条款的措辞需要进一步商榷,因此未及时给予签字确认。此时该商品的市场价格趋疲,美商来电催促我方按合同书的规定开立信用证,但我方拒绝开证。试分析我方拒绝开证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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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某公司与马来西亚M公司以FOBKudat价成交,进口90000箱一次性竹筷,付款条件为D/P45 days at sight,货物装运后,我公司投保了一切险。我方收到货物复检时发现硫含量超标,不符合餐饮安全规定,决定退货处理。试分析我方要求对方赔偿往返运费、保险费、相应经济损失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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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某合资企业委托广东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约进口工程机械,并委托汕头外运公司代理报关,在填制进口报关单时,经营单位栏目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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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进口大豆合同,数量为100万公吨。适逢美国今年大面积干旱,到9月份卖方应交货时大豆价格上涨。美方未交货。合同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天灾属于该条款的范围,美方据此要求免责。此时,我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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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题:我某公司与外商按CIfLandedLondon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我方在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办好了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我方收到外商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收据,要求我方付款,为此: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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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2日,A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县B公司在互联网发布网络广告称,该公司产品全部使用美国进口配件组装,产品质量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深受客户好评,2015年度销售额达6500万元。经调查,B公司只是一家小型企业,用于组装成品的配件全部在本地采购的国产配件,2015年度的销售额只有350万元,不能提供其产品质量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证明;上述网页是B公司委托C县的D公司制作发布的,并由D公司负责日常维护。问:本案B公司的行为应定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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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某公司从美国旧金山进口木材,如按FOB条件成交,需我方指定船只到旧金山接运货物,而按CIF条件成交,则由旧金山供应商负责租船、订舱,将木材运往我国。由此可见,按FOB进口比按CIF进口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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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2日,A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县B公司在互联网发布网络广告称,该公司产品全部使用美国进口配件组装,产品质量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深受客户好评,2015年度销售额达6500万元。经调查,B公司只是一家小型企业,用于组装成品的配件全部在本地采购的国产配件,2015年度的销售额只有350万元,不能提供其产品质量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证明;上述网页是B公司委托C县的D公司制作发布的,并由D公司负责日常维护。问:下列关于D公司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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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题:我某进口公司向国外某客商询售某商品,不久我方接到外商发盘,有效期为7月22日。我方于7月24日用传真表示接受其发盘,但对方一直没有音讯,后因行情上涨,8月26日对方突然来电,声称已开出以我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要求我方必须在8月28日发货,否则要我方承担违约责任。问:若你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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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美国西部某公司签订进口该州小麦合同,数量10万公吨。麦收前该州暴雨成灾,小麦歉收50%,天灾属不可抗力条款范畴,美方据此要求免除交货责任。我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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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与美国田纳西洲某公司签定进口美国小麦合同,数量为100万公吨。麦收前,田纳西洲暴雨成灾,到10月份卖方交货时小麦价格上涨。美方末能交货。合同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天灾属于不可抗力条款的范围,美方据此要求免责。此时,我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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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2日,A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县B公司在互联网发布网络广告称,该公司产品全部使用美国进口配件组装,产品质量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深受客户好评,2015年度销售额达6500万元。经调查,B公司只是一家小型企业,用于组装成品的配件全部在本地采购的国产配件,2015年度的销售额只有350万元,不能提供其产品质量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证明;上述网页是B公司委托C县的D公司制作发布的,并由D公司负责日常维护。问:关于管辖权问题,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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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某企业与美国A公司签订服装出口合同,在合同规定装运期前10天,工厂发生火灾,仓库、生产车间均被焚毁,出口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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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欧洲某公司进口当地通常的某化工产品,在交货前,该公司生产上述产品的工厂之一因爆炸被毁,该公司要求援引不可抗力免除交货责任。我方坚决不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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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9月,我某公司从美国进口台布,其中“骏马”牌200包,“金鱼”牌100包,合计金额9.56万美元,价格条件CIF上海,货物装船后,卖方向买方提交了全套有效单据,同年12月我方提货时,发现大部分台布已被污损,经公证,证明损失2968美元,于是我方向卖方索赔。试问:我方的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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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某客户向我国进出口公司来电:“我方接受72型每码1. 30美元的报盘,若84型能减价百分之十,我方将订购1 000罗。”此来电()。 A. 否定了原发盘 B. 属于邀请发盘 C. 构成一个新的发盘 D. 实质性变更我方发盘条件 E. 是磋商交易的还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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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外贸合同,进口一台原产于日本的炼焦炉(检验检疫类别为M/),货物自美国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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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自营进口A商品,货到经检验不合格,退货收到退款时,涉及的会计记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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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某公司从美国旧金山进口木材,如按FOB条件成交,需我方安排船只到旧金山装运货物,而按CIF条件成交,则由旧金山供应商负责租船订舱,将木材运往我国,由此可见,按FOB进口比按CIF进口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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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男士衬衫5 000件,外商报价为每件10美元FOB VesselNew York,我方如期将金额为50 000美元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开抵美商,但美商要求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50 800美元,否则,有关的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将由我方另行电汇。问:根据《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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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营业地在美国的法国籍甲公司与营业地在中国的中日合资乙公司通过往来函电订立了一份从美国进口音像制品到中国的合同,双方约定选择DDP(成都)作为合同的价格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以及保全费用等问题发生纠纷,乙公司因此向中国成都某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明确排除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但又未选择合同应当适用的法律。那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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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A外贸公司从美国B公司进口谷物,合同规定交货数量为10万公吨,允许溢短装10%。B公司装船时,共装运了14万公吨。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我方只有权拒收多交部分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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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2: 我某进口企业与某外商磋商进口机械设备交易一宗。经往来电传磋商,已就合同的基本条款初步达成协议,但在我方最后所发表示接受的电传中列有“以签署确认书为准”的文字。事后,外商拟就合同书,要我方确认,但由于对某些条款的措辞尚待进一步商讨,同时又发现该商品的市场价格趋疲,应此,未及时给予答复,外商又连续来电催开信用证,我方回答拒绝开证,试分析这一拒绝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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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某公司按FCA条件向我方进口一批产品,合同中规定由我方代办运输事项。结果在装运期满时,我方仍无法租到适航船舶,致使不能按期交货。为此,德国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商支付了10万德国马克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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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某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无奈经多方努力,于次年1月初交货,美方要求索赔。试分析:(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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