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2日印发的《烟台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和监督全市信用“红黑名单”相关工作,督导本办法的组织实施。()负责完善“信用烟台”网站和烟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发布本市相关主体的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等提供技术支撑。

A.A.烟台市市场监管局 B.B.烟台市社会信用中心 C.C.烟台市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3-09-11 15:20:01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