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常某是Y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Q食品公司的员工,在2015年1月9日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经鉴定为7级伤残。常某要求Y劳务派遣公司、Q食品公司向其支付工伤待遇。Y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Q公司支付工伤待遇为由拒绝了常某的要求。Q食品公司则认为常某与Y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拒绝了常某的要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Y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而Q食品公司则属于用工单位 B.常某的社会保险应由其用人单位Y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缴纳 C.因未缴纳社会保险造成的工伤待遇损失应由Y劳务派遣公司承担 D.Q食品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在劳动者工伤期间没有提供劳动的情况下可以不支付工资

时间:2024-03-08 1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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