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日00:20时许,张某开摩托车从安阳县水冶镇镇中城手机店门口经过,有一男子搭乘其摩托车至建设路华宇有限公司前面约200米的一个鱼塘,停车后,路边窜出两名男子,乘车的男子伙同另外两名男子对被害人拳打脚踢,并抢走被害人随身的70元人民币,一串锁匙及一辆豪江HJ150-3男装摩托车,损失总价为4070元人民币。在采录案件信息时录入“发案地点的详细地址”,以下录入正确的是:()

A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安阳县水冶镇华宇有限公司附近; B . 河南省安阳县华宇有限公司前面; C .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水冶镇建设路华宇有限公司前面约200米处的鱼塘; D .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水冶镇建设路华宇有限公司华宇有限公司附近.

时间:2022-09-24 22:58:07 所属题库:经济犯罪侦查执法资格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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