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列哪些情形符合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

A . 夫妻一万为独生子女的 B . 夫妻双方均系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回国或者回内地定居不满五年的 C . 从外地迁入天津市的少数民族居民,:迁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并已怀孕的 D .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时间:2022-09-02 00:13:38 所属题库:社区工作法律法规和文件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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