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应税服务如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轨道交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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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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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计税,但一经选择,()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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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特定的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办税服务厅签收纳税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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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时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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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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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货物运输服务使用货运专用发票,提供其他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使用货运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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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24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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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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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特定的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税务给予予以认定。在办理该项业务时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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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特定的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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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某个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除外)统一使用的增值税发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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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对特定应税行为,亦可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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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而言,非营运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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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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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12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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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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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电影放映等特定服务,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24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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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特定的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应进行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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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除外)统一使用的增值税发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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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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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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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而言,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具体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