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组装的轮对在组装质量保证期内,轮座镶入部、轴颈、防尘板座或轮座外侧的外露部位发生断轴事故时,由组装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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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组装后颈重新组装的轮对,同一车轮踏面与轴颈面在同一直径线上测量的两点距离差不大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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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对组装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内容规定,第一次组装的轮对()时,轮座镶入部、轴颈、防尘板座或轮座外侧的外露部位发生断轴事故时,由向车辆上安装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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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组装或经重新组装的轮对须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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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对(轮轴)检修的质量保证规定,车轴:厂修保证在1个段修期内车轴轮座镶入部及()部位不裂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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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轴轮座部位的横向裂纹深度(),按规定检修后符合使用条件者,在组装成轮对后,须在车轴端面轮对组装及组装责任单位钢印下刻打“++”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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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对组装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内容规定,第一次组装的轮对超过组装质量保证期时,轮座镶入部、轴颈、防尘板座或轮座外侧的外露部位发生断轴事故时,由()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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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对组装的质量保证内容规定,第一次组装的轮对在组装质量保证期内,轮座镶入部、轴颈、防尘板座或()的外露部位发生断轴事故时,由组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但轴承(或轴承内圈)如经退卸,轴颈发生断轴事故时由重新压装轴承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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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组装或重新组装的轮对同一车轮踏面与轴颈面的距离差不得大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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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颈卸荷槽、防尘板座及轮对外侧的外露部位发生断轴时,有轴箱滚动轴承轮对第一次组装不超过(),由轮对组装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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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对重新组装.是以()按厂修技术标准组装的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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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颈卸荷槽、防尘板座及轮座外侧的外露部位发生断轴时,无轴箱滚动轴承轮对第次组装不超过(),由轮对组装单位负责;但轴承如经退卸,由退卸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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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座镶入部内侧超探探伤检查时探头移动区域.探测RE2A、RE2B型轮对时,K1.0探头移动区域为自轮座后肩(或轮毂内侧面)起向内()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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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修及以上修程时,有轴箱滚动轴承轮轴、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达到4年,须施行全轴穿透和轮座镶入部超探检查;如不退轴承或轴承内圈时,还须对()施行超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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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座镶入部位发生断轴事故时,超过()保证期的,由向铁路货车上安装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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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对(轮轴)检修的质量保证规定,车轴:()保证在1个段修期内车轴轮座镶入部及外露部位不裂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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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座部位横向裂纹深度大于0.3㎜且不大于㎜旋修后组装成轮对须在车轴端面轮对组装及组装责任单位钢下刻打++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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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轴箱双列圆锥滚子轴承50钢车轴的轮对组装质量保证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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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座镶入部外侧扫查采用K1.0横波斜探头在轴颈进行,扫查范围:RD2型轮对(突悬、非突悬)自轴颈后肩算起向外33~109mm;RE2A车轴自轴颈后肩算起向外37~112mm;RE2B轮对自轴颈后肩算起向外37~9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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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对组装在1个厂修周期内,轮毂(盘毂)松动、轮座(盘座)裂损时,由组装单位负责;因组装问题造成的行车事故,由()承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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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卸轴承的滚动的轮对,其轮座镶入部用斜探头探伤时,探头的移动区域必须保证探头扫查遍轮座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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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对组装质量保证期限:无轴箱双列圆锥滚子轴承40钢车轴的轮对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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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达到或超过4年,或剩余组装保质期不足一个段()修时,每次实行段(A2)修及以上修程时,须对车轴的轮座镶入部、盘座镶入部施行超声波探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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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2轮轴轮座镶入部外侧探伤时折射角β为55°的横波斜探头的移动范围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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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轮对重新组装是按技术标准组装的轮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