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遭遇工伤死亡,留下一个15岁的孩子。2016年王先生孩子年满18周岁,不知能否继续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还是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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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天津某单位职员,不幸遭遇工伤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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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王先生的遗产应该按照()方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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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家里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患有矮小症,这种情况可以再生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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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惠州某单位职员,不幸遭遇工伤,已经过工伤认定且配置了辅助器具,现打算申领辅助器具费,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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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意外死亡,没有立下遗嘱,留下300万的遗产,妻子有固定工作,母亲由哥哥一家照顾,王某还有一个五岁的女儿,如果你为王先生准备一份遗嘱的话,则你认为他的()应获得较多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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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几种继承关系不是本案涉及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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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不幸遭遇工伤死亡,留下60岁老婆。上月刘太太再婚,不知其配偶能否继续领取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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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先生的妻子因病去世,留下15岁的儿子小刚和7岁的女儿小凤。滕先生无力抚养两个孩子。滕先生的表哥李先生孤单一人,便提出收养小凤,滕先生同意,随后办理了相关收养手续。四年后,李先生和滕先生在一次外出途中遭遇车祸,两人双双死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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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6年前收养了一个5岁的男孩。后来他自己生了一个男孩,不想再收养这个已经11岁的孩子。王先生能否解除收养关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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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从该例中,你得到的启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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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何先生与王女士结婚,2014年5月王女士作为投保人为何先生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同时王女士为唯一受益人。二人婚后无子女,何先生的父母尚在。2015年年底,王女士声称何先生遭遇了意外,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经调查证明何先生的死因是王女士蓄意谋杀,则保险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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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北京某企业职员,被派往国外工作。在国外不幸遭遇工伤,现正在国外住院治疗,不知住院治疗费用能否报销?工伤保险基金能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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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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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40岁,是一家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年薪40万元。王先生的妻子张女士30岁,在一家制造业公司工作,年薪8万元。他们的孩子今年3岁。他们有一套价值300万元的房子,王先生喜欢字画收藏,张女士喜欢珍珠项链。王先生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且女儿的年龄尚小,为了避免由于自己过早死亡而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可以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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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对张某所作的遗嘱界定,错误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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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王先生的遗产总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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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王先生的第一顺序人中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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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岁的郭先生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业务主管,他31岁的妻子何女士则在一家外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客户经理。郭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郭先生的母亲一直和郭先生唯一的一位兄长生活在一起。郭先生的孩子阳阳今年3岁。非常不幸,郭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罹难,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郭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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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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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婚后有二子,长子于20000年早逝,遗有妻A及子B;次子于2003年因工伤死亡,无子,遗有妻C;C与甲、乙共同生活,将甲养老送终。甲于2016年病逝,留下五十万元遗产。此案中没有继承权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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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为8岁的女儿投保了华夏富贵竹尊享,5年交,年交保费10万,受益人妻子,在交完第三年的保费后李先生遭遇车祸身故了,请问这张保单可以如何处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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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先生在因公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因工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崔先生的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工亡待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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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育有子女二人,一个叫小明,一个叫小花,小花有两个儿子甲和乙,小花在2015年死亡,2016年老王死亡,留下遗产300万。小明、甲、乙三人因遗产分割发生纠纷,下列对老王遗产分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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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下材料,回答1~7题:35岁的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的妻子今年30岁,是一家上市公司的人事主管。王先生的父亲已经过世,王先生的母亲和王先生的哥哥生活在一起,王先生夫妇还有一个5岁的女儿。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没有留下遗嘱,王先生一家的总财产价值为300万人民币。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按照()标准划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