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是生产电视机的专业厂家,1995年该厂研制成功一种22英寸直角平面遥控彩色电视机,由于刘某《春色》的彩色照片色泽艳丽,画面清晰,该厂决定将刊于杂志上的这幅彩色照片翻拍下来,用于上述新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以向用户展示其电视的高质量。于是,该厂未经刘某同意便使用了其照片。产品说明书印制完成以后,随电视机一起投放市场。刘某得知此情况后认为,该电视机厂未经其同意,将其摄制的彩色照片用于该厂生产的新型彩色电视机的说明书中,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厂家应承担责任。厂家则认为他们的电视机说明书是随机赠送的非卖品,根本谈不上侵权。双方争执不下,刘某于1996年5月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应当怎样处理?( )

A.电视机厂向刘某赔礼道歉 B.电视机厂向刘某支付使用作品的报酬 C.电视机厂向刘某赔偿损失 D.确认电视机厂的行为是合理使用,驳回刘某的起诉

时间:2023-10-07 11: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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