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2012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如乙公司将自己的一批货物出质给银行,但银行将这批货物未放置在仓库里,而放在露天,货物有毁坏灭失的可能,乙可以主张的权利有()。

A.有权要求将该批货物收回 B.有权要求解除该质押关系 C.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D.置之不理,且不再偿还债务

时间:2024-01-31 14: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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