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一起从事烟草生意。某次三人一同前往A市购货,同住在A市某宾馆,甲、乙晚上出外游玩,将装有8万元现金的皮箱交由丙保管。丙碰到朋友丁,在餐厅喝得大醉,被丁送回后在房间昏睡到第二天中午,醒来后发现皮箱已经不知所踪。甲、乙和宾馆交涉未果,即向法院起诉丙,要求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判决丙赔偿甲、乙损失6万元,甲、乙各一半。判决作出后甲对分配表示不满,认为自己应当获得4万元赔偿,遂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中三人的诉讼地位的说法错误的是:()

A . 甲为上诉人,乙、丙均为被上诉人 B . 甲为上诉人,乙应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丙为被上诉人 C . 甲为上诉人,应将乙列为被上诉人,丙则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 . 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甲的共同上诉人,丙则为被上诉人

时间:2022-09-24 23:47:48 所属题库:当事人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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