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公司是否应向F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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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公司以F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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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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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以C公司为其债务提供了连带保证且有能力代为清偿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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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丁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能否同时向甲公司和丙公司追偿?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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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因向B公司购买一批产品,签发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支票给B公司。B公司为支付工程价款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接受后,不慎将支票遗失。该支票被D公司拾获,D公司便伪造了C公司的签章,并将支票转让给不知情的E公司。E公司又将该支票的金额改为18万元转让给F公司。F公司则背书转让给G公司。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果G公司要求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则E公司应向G公司支付()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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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向某银行申请贷款800万元,B厂提供担保。同时,银行又要求A公司将其设备、汽车作该笔贷款的抵押,并签订了抵押协议。事后,A公司擅自将已经抵押的设备、汽车转让给C公司。A公司不能按期归还该笔贷款,银行诉诸法院,要求B厂承担还本付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的连带责任。B厂辩称: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己仅对有抵押担保(设备和汽车)以外的贷款部分承担保证责任,A公司非法转让抵押物与己无关。 问:根据现行法律规定,B厂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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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出票后1个月付款。C公司为付款人,D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于9月12日向C公司提示承兑,C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承兑。F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如果D公司对F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则D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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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其受让G公司的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债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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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80万元,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甲公司以其厂房作为抵押,价值100万元。2011年6月5日,双方为该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就此笔借款也提供了保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乙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甲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本息。 假设乙银行放弃了抵押权,丙是否应对乙银行的全部债权承担保证责任?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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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美化妆品公司开发了一种新型化妆品,在送样检测室,发现重金属超标。雅美公司当即封存了这批产品。后在准备销毁时,发现丢失了一件化妆品。不久,有人因使用了该公司丢的化妆品而造成中毒。中毒者要求雅美公司承担产品责任并赔偿损失。雅美公司是否应承担产品责任,请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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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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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是否应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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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关于其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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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很容易以各种理由拒不承担保险责任,看似“保险”的保证保险实际上并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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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丙公司是否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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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0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出票后1个月付款,C公司为付款人,D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于当年9月12日向C公司提示承兑,C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承兑。 F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如果D公司对F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则D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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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公司关于债务抵销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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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研究所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为了担保乙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丙公司在买卖合同的最后一页承诺:“本公司同意为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签字盖章……甲研究所是否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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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P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O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甲、乙、丙、丁是否应当承担清偿责任?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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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证券公司、G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董事钱某是否应当对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分别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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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A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与B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汇票结算方式。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货物,B公司于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0日A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20日D公司在与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3月30日E公司在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1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4月2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10 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其中,E公司以F公司朱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B公司以F公司应当首先向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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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日,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机床作价1000万元,甲公司于6月30日之前交货,乙公司在收货后15日内付清货款;若甲公司的机床有质量问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乙公司交付违约金。 在交货之前,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求丙公司为其提供保证,6月2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但未对保证期间作出约定。此外,乙公司还以其小汽车为甲公司设定质押担保,双方于6月21日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6月22日将该车交付甲公司。 随后,甲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床,但乙公司未能按期支付货款,甲公司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则主张,甲公司应先实现质权,对未获清偿的部分再请求丙公司履行保证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的保证期间如何界定?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甲公司的质权何时设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4)丙公司关于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的主张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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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公司主张解除与丙公司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并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戊公司根据其与丙公司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直接向A公司请求分配利润,并要求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分别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