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通常情况下,应具备的特点有()。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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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项是目前大多数税收协定中确定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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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分支行信用卡部门在开展信用卡催收业务过程中,将部分或全部催收工作委托给专业机构进行催收,并依据考核结果支付报酬的催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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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机构还包括连续活动一定时间以上(一般为半年或一年)的建筑工地、建筑、装配和安装工程,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将这个时限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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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双方签订税收协定,中方根据协定规定,将投资所得并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对其征收公司所得税以后,如果常设机构将这笔利润汇回日方的总机构,总机构再据以分配股息时,中方作为该项投资所得的来源国,要征收预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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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一般规定,对于缔约国一方企业的营业所得奉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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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联合国范本》对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按“引力原则”征税,所以常设机构的应税利润不仅包括企业的经营所得,也包括股息、利息等资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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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企业仅为在接收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保障其合法股东权益而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的,均不因活动在接收企业营业场所进行而认定为派遣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常设机构,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活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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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中新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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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范本中规定,对常设机构的利润除了实行“法律适用规范”原则规范以外,还实行其他两条征税原则,可将其概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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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日税收协定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的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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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过自己的雇员或雇佣的其他人员(非独立代理人)为经营管理而提供一定期限的劳务,也被认定为常设机构,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规定的这一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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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通过其设在来源国境内的常设机构的活动实现的营业利润,以及与常设机构有关联的其他所得,可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范围”描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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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一般规定,对于常设机构的营业所得适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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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机构是税收协定为了协调缔约国之间对营业利润的税收管辖关系而设定的概念。包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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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税收协定就是不能享受某一税收协定优惠的人,直接地或间接地得到了这一税收协定给予的实质性的或大部分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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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的确定问题上,各国税收协定中通常采用两种不同的原则, OECD 提倡 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 引力原则 , 联合国倡导 有利于发达国家的 归属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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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常设机构”,是指企业在一国境内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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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和国内税法并未将常设机构视同一个独立的机构或企业,也不要求要求按照正常交易的方式与其总机构正常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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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仅就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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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抵免是指在对本国的企业、公民或居民的来自国内外的全部收入所得进行征税的过程中,在外国已经缴纳了所得税,回到本国缴纳所得税时,将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款加以扣除。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国际税收抵免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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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新税收协定》,与国际运输业务密切相关的下列收人中,应作为国际运输收入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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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利润是指旅游企业的全部收入减去全部成本,并缴纳税收后的余额,其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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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对方的建筑工地,()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仅在此类工地、工程或活动持续时间为六个月以上的,构成常设机构。未达到该规定时间的则不构成常设机构,即使这些活动按照协定相关规定可能构成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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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新税收协定》,下列收入中应当作为国际运输收入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