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各自所占的份额均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丙主张将此房内部进行豪华装修,甲表示赞同,但乙反对,经查,甲、乙、丙之前对此情形并没有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丙和甲不得进行装修 B . 因甲和丙的所占份额部分已经达到了2/3以上,因此甲和丙可以进行装修 C . 甲和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进行装修 D . 若甲丙坚持装修,则要先分割共有房屋

时间:2022-08-30 07:10:08 所属题库:物权法律制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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