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所在单位给其行政记大过的处分而离家出走,音讯全无已满2年。依照我国《民法通则》,享有申请甲宣告失踪资格的人有()。

A . 甲妻 B . 甲的父母 C . 甲的成年子女 D . 甲的原所在单位 E . 甲的债权人

时间:2022-08-29 09:35:09 所属题库:理财规划法律基础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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