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70km£¯h,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4500kg。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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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装配点燃式四冲程汽油发动机,最大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00kg,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在用汽车,CO排放高怠速限值为()(2002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N1类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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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汽车,两灯制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坎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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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70km/h,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45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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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不允许大于:最高设计车速不小于100km/h的机动车();三轮汽车();其它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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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两灯制汽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汽车)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坎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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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设计车速不小于100km/h的机动车转向自由转动量应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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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100km/h的机动车,其转向盘自由行程的最大转动量不允许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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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装配点燃式四冲程汽油发动机,最大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00kg,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在用汽车,CO排放怠速限值为()(2001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M1类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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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设计车速大于等于70km/h的四灯制在用车,每只灯的发光强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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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总成的()应符合GB7258中有关条款的要求。最大设计车速不小于100km/h的汽车,车轮应进行动平衡试验,其动不平衡质量应不大于1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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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设计最高车速在100km/h以下的车辆,其转向盘总的自由转动量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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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及最高设计车速大于()km/h的轻便摩托车应进行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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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四灯制汽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汽车)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坎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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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7258—2004规定,二灯制在用汽车(三轮汽车和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汽车除外)每只前照灯的远光光束强度应不少于15000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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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05)规定,2001年10月1日前生产的在用汽车自由加速试验滤纸烟度法适用于装有柴油发动机、最大总质量大于400kg、最大设计车速等于或大于()km/h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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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设计最高车速在100km/h以下的车辆,其转向盘总的自由转动量应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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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B/T3798.1-2005《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最大设计车速不小于100km/h的汽车,车轮应进行动平衡试验,其动不平衡质量一般应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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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四灯制汽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汽车)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坎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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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设计车速不小于100km/h的汽车,车轮应进行动平衡试验,其动不平衡质量应不大于1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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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在用车二灯制前照灯的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大于()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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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100km/h的汽车应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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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装配点燃式四冲程汽油发动机,最大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00kg,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在用汽车,CO排放高怠速限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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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100km/h的机动车,其转向盘自由行程的最大转动量不允许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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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若最高设计车速不小于100km/h的车辆,其转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不大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