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有9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 . A、董事人数减至5人 B .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 .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 .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时间:2022-10-28 21:02:22 所属题库:经济法综合练习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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