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年通过总重(8~25)Mt的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50kg/m钢轨的年探伤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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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大修换轨初期,75kg/m、60kg/m钢轨为累计通过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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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通过总重W年≥100Mt的线路大修采用的钢轨类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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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年通过总重(8~25)Mt的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43kg/m及以下钢轨的年探伤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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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年通过总重8~25Mt的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75kg/m、60kg/m钢轨的年探伤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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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年通过总重(25~50)Mt的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43kg/m及以下钢轨的年探伤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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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50Mt~80Mt,75kg/m、6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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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运[2006]200号《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周期或次数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Mt)8-25,75kg/m、6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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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铁道部和铁路局钢轨探伤车,对年通过总重不小于50Mt或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每年应至少检查1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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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对50kg/m钢轨年通过总重小于8Mt的干线每年应至少检查8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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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运[2006]200号《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当年通过总重<8Mt,()及以下钢轨年探伤遍数为7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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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50Mt~80Mt,5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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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不小于80Mt,60kg/m钢轨每年探伤8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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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25Mt~50Mt,5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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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大修换轨初期,50kg/m钢轨为累计通过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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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当年通过总重为小于8Mt,43kg/m及以下钢轨年探伤遍数为7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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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25Mt~50Mt,75kg/m、6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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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运[2006]200号《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周期或次数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Mt)50~80,5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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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运行速度小于120km/h,年通过总重为25Mt²km/km及以上线路,钢轨波磨深度超过()时应进行修理性打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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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年通过总重小于8Mt的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75kg/m、60kg/m钢轨的年探伤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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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运[2006]200号《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周期或次数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Mt)8-25,75kg/m,6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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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预防性打磨周期按通过总重和钢轨运用状态确定,原则上每30~50Mt通过总重打磨一次,最长不宜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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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大型养路机械进行线路和道岔(调节器)全面起拨道、捣固、稳定和钢轨预防性打磨作业的周期,原则上为通过总重()Mt,最长不宜超过()年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6.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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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铁道部和铁路局钢轨探伤车,对年通过总重不小于50Mt或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每年应至少检查1遍()(应知应会-《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8.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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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线线路和道岔年通总质量50>W年≥25(Mt),50kg/m钢轨年探伤遍数8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