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冒用他人信用卡”行为,情节严重者,将会被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行为包含:()

A.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B.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C.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D.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时间:2023-09-14 13: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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